2月18日,根据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同意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我院获得开展服装制版师、电子商务师、形象设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资格。此次获批是对我院职业技能评估鉴定工作的肯定,我院将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工作要求,加强考务管理,提高评价质量,面向社会、在校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养更多技术技能型专业人才。
(培训处)
2月18日,根据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同意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我院获得开展服装制版师、电子商务师、形象设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资格。此次获批是对我院职业技能评估鉴定工作的肯定,我院将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工作要求,加强考务管理,提高评价质量,面向社会、在校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养更多技术技能型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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