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国家事权,切实提高教材建设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21〕1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供学院课堂和实习实训使用的教学用书(包括纸质教材、数字化教材),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包括教材配套的多媒体课件、音视频资料、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等),是体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重要载体,是启发学生智能和跟踪现代科学知识的重要媒体,是反映教学研水平和科技成果的重要标志,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教材管理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建设工作,是课程建设的核心。抓好教材工作,是提高教育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完成学院人才培养任务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第四条 教材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必须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以编写新型教材、选用规划教材为重点,规范教材管理,强化教材建设,突出教材特色,严格教材选用,保证教材质量。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教材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教材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监督管理。主任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学院党委委员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各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教授等组成。教材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教务处,各系、相关部门分管教材工作的负责人、专家教授等组成。教材管理委员会必须提高对教材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教材工作的领导决策、规划审批、监督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 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对教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审定全院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管理制度;
(三)指导、协调教材管理工作小组的工作;
(四)负责自编教材、自编讲义、数字资源等项目的立项、评审、评选、推荐和出版等工作;
(五)检查落实教材工作各项政策和措施等的执行情况;
(六)监督教材选用和供应工作;
(七)指导教材研究工作,编写教材工作报告。
第七条教务处是教材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主要任务:
(一)牵头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下发教材选用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牵头教材、自编讲义、数字资源等的选用审批等工作,负责对选用教材意识形态等问题进行排查,并形成工作报告提交教材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牵头制定教材认证标准并进行认证工作;
(五)牵头制定教材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评估工作;
(六)牵头重点规划教材、自编教材的编写、出版等工作;
(七)组织规划教材、优质教材的评选、推荐工作;
(八)负责起草教材使用情况调查和分析报告、教材使用年度总结报告,并提交教材管理委员会审议;
(九)负责学生教材发放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八条各系、相关部门成立教材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材工作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质量监控等工作。
第三章 教材编写与审核
第九条教材编写以职业院校教材规划、国家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规范)等为依据,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教材编写要立足校本教材的开发,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弘扬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内容科学先进、针对性强,教材选题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公共基础课程教材要体现学科特点,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专业课程教材要充分反映产业行业最新进展,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吸收比较成熟的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等;
(三)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学生认知特点和能力形成规律,对接先进职业教育理念,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优化课程体系的需要,专业课程教材突出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强调实践性。适应项目化教学、模块化教学、案例教学等不同教学模式的要求,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经典教学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
(四)编排科学合理、梯度明晰,图、文、表并茂,生动活泼,形式新颖。名称、名词、术语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优先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数字信息化等新形态教材。
第十条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所在单位负责组织编写团队,审核编写人员条件,对教材编写、修订工作给予指导、协调和保障。主编主要负责教材整体设计,把握教材编写进度,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主编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师德师风高尚;
(二)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新兴专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技能大师、能工巧匠等专业教师经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同意,可适当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在本专业领域有深入的研究、较高的造诣,有在相关教材或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相关行业发展前沿知识与技术,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四)审核通过立项后的教材原则上不能更换主编,如遇特殊情况,经主编自愿提出申请,主编所在单位教材管理工作小组同意,报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更换主编。
第十一条教材编写团队的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进行公示,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含相关专业领域名师,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会或行业协会专家教授、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等。编写人员不能同时担任同一课程不同版本教材主编。
第十二条 自编教材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专业负责人、教学团队负责人牵头拟定自编教材计划,确定教材选题、主编和编写团队;
(二)列入拟定自编教材计划的选题,由教材主编填写《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自编教材审批表》,报本单位教材管理工作小组;
(三)教材管理工作小组论证教材编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同意、组长签字后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汇总教材编写申请,基于专业发展、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任务等需求,综合考虑经费预算状况,组织审核后将拟同意立项的选题报教材管理委员会审议;
(五)教材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自编教材通过立项。
第十三条教材编写过程中应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特别是一线师生和企业意见。教材编写完成后,应征求一线任课教师和行业企业专业人员的审读、试用意见,根据审读、试用意见,修改、完善、调整教材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教材投入使用后,应根据经济社会和产业升级新动态及时进行修订,一般按学制周期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教材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教材编写工作:
(一)建立教材质量评估制度,定期进行教材评估和自编教材的评优工作,积极推荐优质教材参加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的评奖,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奖的
教材,按照学院《重点项目质量提升建设实施方案》执行;
(二)广泛搜集、及时发布各类教材编写信息,积极组织教师参与高水平教材的编写工作;
(三)加强多媒体课件、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数字化教材等的立项管理和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材建设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教材培训工作,提高教材编写人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 鼓励教师参加教材的编写工作。优先支持编写、出版有特色、有优势、改革力度大、学术水平高的新型合作教材。自编教材经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教务处实行立项管理,统一组织编写、出版。经学院立项后出版的自编教材,优先选用。
第十七条 教材实行编审分离、回避审核制度,坚持凡编必审。教材编审按照四级审核程序,即专业审核——教材管理工作小组审核——教务处审核——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客观公正、作风严谨,专业造诣高。其中,应包括相关专业领域行家、教科研专家、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等,并经学院党委审核同意。
第十八条 教材审核应依据职业院校教材规划以及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等国家教学标准要求,对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具体要求,对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进行全面把关。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
第四章 教材出版与发行
第十九条根据教材出版管理的相关规定,教材出版实行资质准入制度,合理定价。出版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对应所出版的教材,至少有3名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在编专职编辑人员;
(二)具备教材使用培训、回访服务等可持续的专业服务能力;
(三)具有与教材出版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规模;
(四)最近5年内未受到出版主管部门的处罚,无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各级出版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教材发行机构,健全发行机制,确保课前到书。
第二十条 教材出版与发行须交教材管理委员会审核备案。
第五章 教材选用
第二十一条执行《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教材选用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结合专业和学院实际,切实服务人才培养,体现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确保性价比相符,选用质优价廉教材;
(二)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三)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并优先选用最新版本教材;在确无上述教材可选的情况下,应在学院规划的自编教材或职业院校信息库中选用较新版本教材;
(四)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选用的教材必须是通过审核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用;
(五)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
(六)应严格遵照选用结果使用教材。选用境外教材、少数民族语言教材等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教材选用工作。教材选用严格按团队、系部管理程序办理,不在学院统一规划内的教材不得选用。教材选用程序:
(一)教务处根据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下发选用教材的课程安排表;
(二)任课教师根据教务处下达的课程安排表进行教材选用,经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进行充分讨论后,提出课程选用教材版本。原则上每门课程的基本教材和实验指导书或其它配套教材限定上报一种,特殊情况,可在备注栏内标注说明;
(三)国家规划教材实行备案制,以系部为单位进行统计,由专业负责人或教学团队负责人、系部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非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实行审查制,经系部教材工作小组同意后报教务处;
(五)近三年已选用过的教材,可直接进行选用;
(六)选用结果经教务处汇总、初审后,报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并经学院党委会通过后确定教材选用结果;
(七)教材选用过程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选用程序,并对选用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7日内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教材使用须保证连续性,选用教材计划一经审定,原则上当年度内不得更换;需要更换的需提前申请,重新办理选用手续。
第二十四条 自编教材的选用
(一)学院不包销任何形式的教材,根据教学需要优先选用学院教师主编的教材。选用此类教材须按照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要求进行审查,并将样书及出版合同(原件)提交教务处备案,由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认证后方可选用;
(二)未经学院教材管理委员会审批规划立项和认证的自编教材,一律
得选用。
第二十五条如选择自编讲义组织课堂教学,须将书稿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提报教材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 教材征订
第二十六条 教材是教师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学生完成学业的基本保障。学生应当积极、主动购买所学课程的教材;凡不按时订购教材或不购买教材影响学习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七条教材供应实行招标制度。每两年组织一次公开招标。招标时应把向学生优惠供应教材作为必要条件,所有优惠均让利给学生,确保学生权益,并确保教材按时、保质、保量到位。
第七章 教材保障
第二十八条教材研究是不断提高教材编写与选用质量的保证,学院把教材研究工作纳入教学研究内容,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材研究。教材研究主要包括:各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教材内容及体系、教材编写及使用经验交流、教材管理研究等。
第二十九条 加强教材评估的制度化建设,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积极开展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调研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教务处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之前的教材管理相关文件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