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控烟禁烟”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9-11-20 作者: 浏览次数:407

全体在校师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创建“无烟校园”的实施方案》(山服院字[2016]14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和学院创建“省级文明校园”有关要求,培养广大师生的文明意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院营造无烟、清新、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2月底,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公共场合“控烟禁烟”工作。

全面禁止师生在学校校园公共场合、餐厅就餐、教学楼内等场所吸烟。学院将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检查和举报。对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在公共场合吸烟且不听劝阻的,按照《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关于创建“无烟校园”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加重一级处分。

希望广大师生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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