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结硕果 文明创建获佳绩
学院荣获省级文明校园称号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的决定》,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入围榜单,荣获“省级文明校园”称号。这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又一重大标志性成果。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和建设高水平特色高职院校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 “市级文明校园” “泰安市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泰安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山东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山东省优秀援疆人才”“泰安市人民满意教师” “泰安市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和“全国党建样板支部”“山东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山东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等榜样群体。
近年来,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在不断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严格对标全国文明校园 “六好”标准,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思想引领,打好文明校园精神底色;抓领导班子,提升办学治校能力;抓师德师风,培育“四有”好老师;抓校园文化,营造文化育人氛围;抓环境建设,寓教于景入心;抓创建阵地,把握正确导向。创建工作有重点、有亮点,有效凝聚了全院共识,营造了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校园氛围,学院的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有了明显提高。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做到了目标明确、工作规范、载体多样、内容丰富。研究制定《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创建文明校园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多次召开工作部署会、创建推进会,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学院宣传处牵头组织,全院各单位全力以赴抓落实,形成了独具山服特色的校园文明创建品牌。在考评阶段,各系各部门通力协作,紧紧围绕《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6项一级指标、36项二级指标、160项标准细则和3项特色指标要求,全面总结文明校园建设工作、认真梳理文明建设成果、提炼文明校园创建特色,向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教育工委申报“第二届山东省文明校园”。经过自查申报、材料审核、实地测评、公示审议等环节,确定我院为“省级文明校园”。 这充分展示了学院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所做出的坚实努力和取得的突出成绩,彰显了全体山服人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凝心聚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文明校园的创建成果属于每一位山服人。文明校园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学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不忘初心,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以“省级文明校园”为新的起点,以更加饱满的精神面貌、更加优异的工作业绩,为学院建设高水平特色高职院校提供更加强大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努力开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撰稿 赵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