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稿时间:2019-04-13 作者: 浏览次数:595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41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 邮编:271000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一所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在校生10000人。现有普通高职、“3+2”本科对口贯通培养、五年制大专、成人本科、试点本科、网络本科等办学层次。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设计与表演系、艺术与设计系、国际贸易系、财经系、旅游系、信息工程系、机电系和基础部等教学机构。学院立足于区域经济发展,围绕市场需求和国家战略优化专业结构,围绕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调整招生计划,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校地合作和联合办学,实现了招生与培养与就业的良性循环。开设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民族服装与服饰、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服装表演、人物形象设计、室内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美术、动漫设计、会计、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等39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秉承“明德尚能、求实笃行”校训和“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办学理念,形成了“自立自强、拼搏奉献”山服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建设。高度重视师资力量建设,建立了一支层次较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达到51%,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占27%,多人被评为省市级教学名师。学院大力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企业的交流,聘请了多位高层次、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来校执教,并派出多名教师外出讲学。学院承担了山东省、泰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先后建设了多处大型实训室。学生多次在全国、全省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先后承办了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大学生服装模特大赛等多项全国全省大型赛事,参加了2018年央视春晚泰安分会场演出、“泰山国际登山节”民族服装展演等大型活动。在联想集团、阿里巴巴、万达集团、中兴通讯、海尔集团、如意集团、红领集团、康平纳、泰盈科技、北京友谊宾馆、华东数控等100余家知名企业设立了教学实习就业基地或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与岱银集团合作成立“山东时尚研究中心”,开设了“中兴”“中纺标”“世纪鼎利”“联荷电商”“达内时代科技”“新视觉”“宏大教育”等多家企业班,与意大利米兰ACME美术学院合作办学,实施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为毕业生开辟了进入国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公务员队伍、创新创业、专升本、出国留学、应征入伍等广阔的成才通道,毕业生就业率98%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95%以上。

 目前,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师资力量雄厚、培养质量过硬,在省内外具有较高水平的特色高职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 “全国纺织服装教育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 “山东省服装行业人才培养贡献奖”“最受企业欢迎的山东职业技术院校”“全省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2019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计划表 

第十一条  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144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序号

专业名称

春季高考

夏季高考

运动
专长类

退役
士兵类

技术
技能类

合计

收费

类别

春考

文史

理工

1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

服装

30

7

7

 

 

 

44

4800/

2

服装设计与工艺

服装

65

14

14

2

4

50

149

4800/

3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

75

12

12

 

 

 

99

6000/

4

旅游管理

旅游服务

45

7

7

2

 

 

61

4800/

5

旅游管理
(与北京宏大合作)

旅游服务

30

10

10

 

 

 

50

8800/

6

市场营销

商贸

45

7

7

2

 

 

61

4800/

7

电子商务

商贸

30

7

7

 

 

 

44

4800/

8

电子商务
(与山东联荷电商合作)

商贸

25

10

10

 

 

 

45

8800/

9

会计

财经

65

7

7

2

 

 

81

4800/

10

会计
(与达内时代科技合作)

财经

30

10

10

 

 

 

50

8800/

11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一体化

65

7

7

3

10

65

157

4800/

12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与世纪鼎利合作)

信息技术

70

10

10

 

 

 

90

8800/

13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与山东新视觉合作)

信息技术

30

8

8

 

 

 

46

8800/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与中兴通讯合作)

信息技术

20

5

5

 

 

 

30

8800/

15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与中兴通讯合作)

信息技术

20

5

5

 

 

 

30

8800/

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信息技术

30

7

7

 

 

 

44

4800/

17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机械

35

7

7

3

6

65

123

4800/

18

室内艺术设计

 

 

7

7

2

 

 

16

6000/

19

美术

 

 

7

7

 

 

 

14

6000/

20

民族服装与服饰

 

 

7

7

 

 

 

14

6000/

21

动漫设计

 

 

7

7

 

 

 

14

6000/

22

人物形象设计

 

 

7

7

 

 

 

14

6000/

23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7

7

 

 

 

14

6000/

2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7

7

 

 

 

14

6000/

25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与达内时代科技合作)

 

 

10

10

 

 

 

20

8800/

26

新闻采编与制作

 

 

7

7

 

 

 

14

4800/

27

动漫制作技术

 

 

7

7

 

 

 

14

4800/

28

工商企业管理

 

 

7

7

 

 

 

14

4800/

29

财务管理

 

 

7

7

 

 

 

14

4800/

30

国际贸易实务

 

 

7

7

2

 

 

16

4800/

31

酒店管理

 

 

7

7

 

 

 

14

4800/

32

计算机网络技术

 

 

7

7

 

 

 

14

4800/

33

软件技术

 

 

7

7

2

 

 

16

4800/

    

710

255

255

20

20

180

144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1、已经参加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单独招生。春季高考的考生在报名时已经确定类别,单独招生须按相应类别报考。

2、普通类、运动专长类面向高中阶段毕业生;退役士兵类面向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士兵;技术技能类面向我省下岗职工和农民工。

第十四条  体检。考生在报名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学生因体检达不到教育部要求的不得报考。

第十五条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sdfzxy.com网上缴纳考试费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通过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系统专栏报名。

第十六条  信息确认。考生于421日到学院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签订承诺书,交验2019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网站。

(二)考试科目

1、报考夏季高考普通类、运动专长类的考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共计150 分钟。

2、报考春季高考普通类、运动专长类的考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职业素养。共计150 分钟。

3、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时间:5060分钟,总分:100分 。

()考试地点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泰安市天烛峰路299

第十八条  命题评卷

(一)由学院组织专门人员命题、阅卷。

(二)考试成绩确定。以考生考试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满分300分。

第十九条  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一)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二)资格审核。学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学院在复印件上盖章。

(三)学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分类别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大类及专业计划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取消调剂录取资格。

(三)相关类别生源不足的,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四)1.按照夏季高考、春季高考、校企合作类别招生专业等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对于资格线上的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2. 考生总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录取时,夏季高考各类别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比对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春季高考各类别按照语文、数学、职业素养成绩排序,依次比对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录取,先报名者优先录取。

3、退役军人、技术技能类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及报考人数单独划线录取。

(五)对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1)普通类、运动专长类招生专业中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美术、民族服装与服饰、动漫设计、人为形象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它招生专业(校企合作专业除外)每生每学年4800元。

2)校企合作班专业学费,以2019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3)退役士兵类、技术技能类,按照国家规定政策执行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正常学习,学院现有如下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及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七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证校名: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8-2182777   2182277  

监督电话:0538-2182577

传真:0538-8501550

网址:http://www.sdfz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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