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04-13 作者: 浏览次数:89

  关于印发《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做好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处置工作,现将学院各类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校园治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信访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教学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6.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7.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后勤服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生集会游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9.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0.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保卫处工作人员接处警程序

11.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生群体性安全事件信息报送规定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201549       

附件1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内发生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体性学生安全事件,群体性学生非法游行、罢课、罢餐等重大事件,因学院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出发,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行政职能部门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防患于未然;坚持依法处置,依纪办事,强化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学院成立群体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各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院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保卫处处长兼任副主任。

四、处置程序

1.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值班领导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218411021828882182333),不得延报。值班院领导得到学院主要领导批准后,视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还应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拨打求助电话(火灾“119”;人员伤亡“120”;重大案件“110”)。

2.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需要汇报的情况和对外发布的信息,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须经学院主要领导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送的情况汇报由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发布的信息由宣传处负责。

3.应急预案启动响应。应急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各系、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2.物资、资金保障。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制度,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应急资金统一列入学院预算。

3.人员保障。各系和防控体系责任单位要按照学院的要求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处置工作。

 

附件2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校园治安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治安安全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分管安全副院长任组长,保卫处处长、学工处副处长任副组长,各系主任和保卫处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兼任主任,学工处副处长兼任副主任。

三、处置程序

1.发现事故的人员或接到报警人员首先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类别和事态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3.在有效控制事态的前提下,值班领导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意见,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值班执勤。事态较重的,由分管领导协助处理。

4.如果事态继续扩大且难以控制,值班领导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四、善后工作

1.对未处置完毕的工作继续跟踪处理,或移交给分管领导继续处理。

2.对事件处置过程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3.认真分析造成事件的原因及教训,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附件3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信访稳定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信访稳定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分管安全副院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系党总支书记和办公室、宣传处、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院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

三、处置程序

1.发现事故的人员或接到报警人员首先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类别和事态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3.在有效控制事态的前提下,值班领导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意见,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值班执勤。事态较重的,由分管领导协助处理。

4.如果事态继续扩大且难以控制,值班领导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四、善后工作

1.对未处置完毕的工作继续跟踪处理,或移交给分管领导继续处理。

2.对事件处置过程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3.认真分析造成事件的原因及教训,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附件4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校园内涉及学生安全的打架斗殴、自残自杀、意外伤害、罢课罢餐等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分管学生副院长任组长,学工处处长任副组长,各系党总支书记和学工处(团委)、保卫处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团委),学工处处长兼任主任,学工处副处长兼任副主任。

三、处置程序

1.发现事故的人员或接到报警人员首先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类别和事态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3.在有效控制事态的前提下,值班领导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意见,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值班执勤。事态较重的,由分管领导协助处理。

4.如果事态继续扩大且难以控制,值班领导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四、善后工作

1.对未处置完毕的工作继续跟踪处理,或移交给分管领导继续处理。

2.对事件处置过程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3.认真分析造成事件的原因及教训,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附件5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教学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各类教学考试和比赛、教师罢课等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系主任和教务处、学工处、宣传处、信息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主任。

三、处置程序

1.发现事故的人员或接到报警人员首先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类别和事态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3.在有效控制事态的前提下,值班领导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意见,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值班执勤。事态较重的,由分管领导协助处理。

4.如果事态继续扩大且难以控制,值班领导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四、善后工作

1.对未处置完毕的工作继续跟踪处理,或移交给分管领导继续处理。

2.对事件处置过程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3.认真分析造成事件的原因及教训,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附件6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各类设施设备建设与维修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各类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中出现的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分管安全副院长任组长,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处长、保卫处处长任副组长,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等单位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兼任主任。

三、处置程序

1.发现事故的人员或接到报警人员首先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类别和事态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3.在有效控制事态的前提下,值班领导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意见,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值班执勤。事态较重的,由分管领导协助处理。

4.如果事态继续扩大且难以控制,值班领导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四、善后工作

1.对未处置完毕的工作继续跟踪处理,或移交给分管领导继续处理。

2.对事件处置过程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3.认真分析造成事件的原因及教训,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附件7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后勤服务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食物中毒事件,学院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中发生的安全事件。

二、组织领导

分管后勤副院长任组长,总务处长任副组长,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处长兼任主任。

三、处置程序

1.发现事故的人员或接到报警人员首先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类别和事态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处置。

3.在有效控制事态的前提下,值班领导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意见,通知相关人员到位值班执勤。事态较重的,由分管领导协助处理。

4.如果事态继续扩大且难以控制,值班领导要向主要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四、善后工作

1.对未处置完毕的工作继续跟踪处理,或移交给分管领导继续处理。

2.对事件处置过程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3.认真分析造成事件的原因及教训,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附件8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生集会游行等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校园内外涉及学生的各种集会、游行、示威、请愿等各类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1.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各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院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保卫处处长兼任副主任。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涉及学生游行示威等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及与其它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促相关系、部门开展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和对外发布信息。

三、处置程序

1.保卫处要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和门卫值班,随时注意学生动向,发现事件或接到报警首先向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类别和事态情况安排保卫处及相关部门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处置。(1)在10人以下,由各系党总支书记负责劝阻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210人以上50以下,迅速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由分管院领导召集相关系、部门相关人员做好劝阻解释工作,制止并消除影响范围;(3)出现50人以上事态较重的事件,由值班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公安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四、善后工作

1.对未处置完毕的工作继续跟踪处理,或移交给分管领导继续处理。

2.对事件处置过程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3.认真分析造成事件的原因及教训,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附件9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油、电、气引发的火灾等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各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处长兼任主任。保卫处全体人员及各系、各部门安全联络员为成员。

三、处置程序

1.发生火灾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拨打“4110”校内报警电话,并及时向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汇报情况,说明发生位置和火情程度。

2.保卫人员接警后携带灭火器材迅速赶到现场控制火情,并调集就近人员使用消防器材、工具、救生器材组织灭火和救护;

3.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组织开展人员疏散、物资救护,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严防二次伤害。同时视火情决定拨打“119”求救;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火情、位置、补救简要情况,将疏散、撤离人员安置到安全区域。

4.值班领导到达现场后立即投入现场调度和协调,根据火情及时开展灭火抢险、医疗救护、人员疏散,后勤保障,出现伤员及时拨打“120”救护。同时,根据现场情况提前研判火情发展趋势,及时拨打“119”专业人员灭火。

5.火情控制后,保卫人员要注意保护现场、宣传部门及时跟进网络信息监控,做好舆论引导,减少负面影响。

6.做好事后火灾原因调查及总结工作。分管院领导主持案情分析,写出案情报告,落实改进措施。

四、通信联络及物资保障

办公室:2182333,保卫处值班室:6954169;东门值班室21841102182888;火警电话119;急救中心120。报警电话:1106267098。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物资保障调配。

 

 附件10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保卫处工作人员接警处置程序

一、学院东门值班室既是门卫也是全院警情处置指挥中心。院内报警电话21841104110)始终保持24小时畅通,接到报警后要问清报警人出事位置或案情基本情况,并回答:“马上赶到”等指令,首先立即通知巡逻值班人员携带警卫器械1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次视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增援。

二、到现场后首先控制事态,并视情况保护现场,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情况,并视情况进行处置;如事态不易控制,应立即通知相关领导;属校外人员的应及时报告东门指挥中心,由值班人员报处长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6267098)。

三、案件得到控制需要保卫人员处置时要做好处置程序:1.现场勘察;2.调查了解,做好笔录;3.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对案情定性;4.理清头绪,分清责任;5.出具处理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6.对处置的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四、做到案件首接负责制,谁接案谁负责处置到底。

五、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附件11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学生群体性安全事件信息报送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管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进一步提高全院安全防范机制保障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群体性安全事件信息报送范围

学生群体性安全重大事件信息报送的范围是指发生的或有可能发生与学生利害相关的人身危害或财物损失的重大事件,主要范围包括:

(一)各种政治事端,非法集会、示威、上访、游行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

(二)学生出现心理和精神障碍,有自杀、行凶意向或行为的;

(三)本校学生发生打架、群殴、破坏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情节严重的;

(四)本校学生与校外人员群殴情节较重的;

(五)学生因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公安机关传唤、拘留、取保候审的;

(六)学生人身财物失窃受损,数额较大,影响恶劣的;

(七)学生教学、实训、生活中出现的人身伤害及灾情隐患;

(八)因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后勤、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学校或社会稳定的其他不稳定因素;

(九)学生中的非法传销、非法串联、非法组织活动;

(十)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逾期未返,出走、失踪无法取得联系的;

(十一)其它未列明的学生重大安全事件,需要进行上报处理的。

二、重大安全事件信息报送程序

建立重大安全事件信息汇报制度,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逐级汇报。

(一)各系、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联络员的监督作用,各单位安全联络员为学生群体性重大安全事件汇报的第一信息员,对涉及学生人身安全、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事件单位安全联络员要在第一时间分别向系、保卫处和学生工作处报告,保卫处和学生工作处根据事件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二)完善校内“2184110”接报警程序,畅通保卫处安全信息上报渠道。

1.本校学生内部发生的安全群体性事件汇报程序。保卫处值班人员最先发现或接到校内发生安全突发事件报警信息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保卫处处长汇报;保卫处处长立即组织保卫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并根据事态情况分别向相关领导汇报:事态范围较小,危害较轻的,立即向当天学院值班领导和分管保卫工作的领导汇报;事态范围较大,危害较重,且局面难以控制的,在向当天学院值班领导和分管保卫领导汇报的同时,立即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值班院领导得到学院主要领导批示后,视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拨打求助电话(火灾“119”;人员伤亡“120”;重大案件“110”)。

2.本校学生与校外人员发生的安全事件汇报程序。本校学生与校外人员发生群殴等安全重大事件,保卫处发现或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学院值班领导和分管保卫工作领导汇报,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情节较重、危害较大、影响恶劣的同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校内学生勾结校外人员与本校学生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的汇报程序。保卫处发现或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学院值班领导和分管保卫工作领导汇报,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情节较重、危害较大、影响恶劣的同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

3.特别重大安全事件汇报程序。保卫处发现或接到特别重大安全事件报警后,第一时间向分管保卫工作领导和学院主要领导汇报,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并对事件原因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后,视情况轻重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重大安全事件信息报送形式

重大事件报送的形式分: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对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用最快的方式向相关单位和领导报告。

四、重大安全事件信息报送时限

对于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保卫处发现或接到报警,根据事态不同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领导。

五、重大安全事件信息报送内容

安全重大事件信息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事件责任人、事件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

六、责任追究

凡对学生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特别是群体性安全重大事件,故意隐瞒不报、谎报、少报、漏报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汇报和通报的,一切后果均由事件单位、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并在年终工作测评和考核中从重处理。